药死鬼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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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个故事还是那天晚上散步时几个妇女大爷聊的其中之一。
可能有人想起道教三不言之戒:“早不言梦寐,午不言杀伐,晚不言鬼神。”说是破了这三不言之戒,会招惹不顺,你们这几个妇女大爷居然明知故犯,胆儿肥呀。
其实那天晚上散步的时候,几个妇女大爷聊嗨了,忘了这一清规戒律。
对于这三不言,我以前是绝对的遵守,但看了亮兄《屠夫的命运》一文后,绝对就变成相对的了。
文末女鬼说,“贪图我美色害死我的人尚且无动于衷,无事到老,你为了生活杀个猪,怎么就怕了?”
我可是连鸡都不敢杀的人,我又何必庸人自扰怕这怕那呢?
所以那天晚上散步的时候,我就像是第一个扒开水库缺口的胆大妄为之人,引得鬼故事像水库的水一样哗啦啦毫无顾忌地冲出来,这个时候我就不再顾忌三不言之训了。因为我平时晚上多半是跳舞,散步只是偶尔,机不可失呀!赶巧她们几个一点儿也不介意,我就做一回“周扒皮”,好好的剥削她们一回。
要得,几个故事到手了。
但我还是得谨记,无可剥削的时候,我就不做“周扒皮”,谨遵三不言之训戒,还是得保持一颗敬畏之心。
好啦,言归正传,下面正式讲另一个同伴许大姐讲的故事。
许大姐的娘家在队里是大户,但老已老矣小而幼也,她有一个堂哥当时已经有三十多岁了,在同辈中是最大的,长得膀阔腰圆,有一副看起来能掌事的皮囊,所以许姓大户的大小事宜自然由他掌管。这里就叫许大哥吧。但、许大哥这人有个缺点,拿主张的时候总是留个尾巴让人猜,有人给他起个绰号叫“三句半”。因为他是老大,族人还是给他面子的,至少上传下达还是一字不漏的。
按说这样的男人不会碰上邪事,男人嘛十之八九都是火焰高的人,但也有十之之一火焰低,他可能就是那之一。
那年他正值壮年,从体型上看就是一夫当关之势,可他偏偏撞邪了。他说总是有人附在他耳朵边说:走呀,走呀,跟我走……扰得他食之无味,夜不能寐,日见消瘦。他总是告诉他老婆:“又来了,又来了。”他老婆每每大发雷霆,拿起大竹丝扫帚天天在家里明里暗里对着空气一通乱舞,边舞边狠狠的骂,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老婆中邪了。
解释一下大竹丝扫帚,在我们这边大竹丝扫帚有辟邪之功能,扫帚有扫帚神,传说是姜子牙老婆马夫人所变,《封神演义》就这么说的。我们这边谁家生宝宝了,床边就靠着把扫帚,保母子平安。宝宝几个月一个人睡婴儿床时,扫帚靠边上一刻不离。几岁的小孩再调皮,也不准拿扫帚打他。
再说谁家有丧事的时候,出殡后立刻用大竹丝扫帚从家里扫到家外,这不是单纯的扫地而已,还有配合炮仗驱赶阴灵出境的意思,否则家无宁日。当然现在随着城市化的进展,很多丧事都在殡仪馆举办,马夫人累了几千年,也该光明正大的偷闲了。南无阿弥陀佛!
临队有一个大仙,许家大儿媳许大嫂就走了一趟,大仙一看香火,说是一个药死鬼急着要投胎,在许大哥晚上如厕的时候跟上了。
大仙问许大嫂:“你家毛缸(方言,乡下厕所,也说东缸)里干什么堆那么多空农药瓶子?”
许大嫂说:“用过就顺手放在那里,准备一道清理。这你都知道?”
大仙发火说:“真是没所以(责备时的口头禅)。”
大仙包了些香灰让许大嫂带回家,放水杯里搅匀,在许大哥说“又来了”的时候让他喝下去,同时请千千岁的马夫人出手相助。所以就有了上文里许大嫂在家里舞起大竹丝扫帚,像是中了邪一样的画面。
可不能小看马夫人,功劳多少不知道,但功劳薄上肯定有记录。因为许大哥在经过一段时间后,他的耳朵面终于有了久违的清净,不再有“人”催他走。可能他正是人高马大的壮年,抗压能力强也是一方面。
许大哥养了一些日子,精神和身体很快恢复如初,又是一副掌事的好皮囊。
但,另一个队出了一桩惨案。
金兰姑娘当时是这个村部的赤脚医生,金兰是她的名字,不是金姓,但一个村部的父老乡亲们都不带姓的叫她金兰。父亲已不在人世,姐姐也嫁到外村,她和母亲相依为命。
金兰皮肤白净,微胖,但身材匀称,整体尽显温柔型的富态美,感觉是通过时间隧道从唐朝穿越过来的宫廷美女。她梳着具有年代感的两条麻花辫,每天一丝不紊,有时是对称的搭在胸前或背后,有时是一前一后。红色小格子的确良上衣令同龄人眼馋,那可是当时上好的衣料。
周边谁家有个头疼脑热的,她就一肩挎上她那标配着红十字的药箱,一手按着箱带,紧跟在患者家属后面,走过一条又一条乡间小道。要是清晨的话,一双大口鞋和丝袜免不了会被小道两边草丛上的清冷露水打湿得水渍斑斑。
六七十年代的人肯定记得《春苗》电影,金兰就是现实版的春苗。
她还参加当时村部的文艺宣传队,且是台柱子,每天晚上轮流到各个队演出。推算一下,她应该比我大一轮,因为我十二岁时,也参加了村部的文艺宣传队。可惜我们不是一个区域,一个县大着呢,没机会在一起汇演。许大姐说那时候看演出,金兰就像是一块吸铁石,吸住了好多人的一双眼睛。
总之,她是当时乡村里一枚闪耀的小清新。
另一个临队乔家的大儿子乔明,在当地是第一个外出打工的人。乔明长得细皮嫩肉,能说会道,后来在机缘巧合下做了小包工头,一年收入压倒一个队。
乔明看上了金兰。
——自然在整个村部人的眼里,这是一对珠联璧合。大家都喜欢金兰,好像金兰就是自家的女儿,人人都希望金兰能嫁一个好夫君。
金兰妈妈也很满意,放眼四周,乔明是不二首选。
金兰出嫁那天,连头疼脑热的患者都按下打针吃药不表,她的红十字药箱难得有了休假的机会。
婚后,两人各忙各的,乔明继续外出当他的小包工头,金兰自然回到母亲身边。
金兰怀孕后依然挎着她的红十字药箱上门给重患者看诊,碰上吃饭的时候,怎么的都不让走,加两个菜留她吃饭。纯朴的乡情纯朴的人,也是那个年代的印记。
乔明在当地是第一个成功的打工者,也是第一个在外面玩女人的人,金兰知道的时候,儿子已经五岁了。受众宠的金兰在当时的乡村是比较前卫的,她跟那些不识字的同龄姐妹们不同,她敢提出离婚。那时候离婚不像现在这么简单,乡村纯朴的老一辈们连听都听不得,听到离婚二字就丑得慌,何况实施行动。金兰母亲自然不想女儿走这一步。
乔明玩归玩,但他没想过舍弃金兰,当金兰提出离婚时,他急了,跑去给老岳母赔礼道歉,扇自己大耳光,并保证下不为例。老岳母本来就不同意金兰离婚,乔明给了这么大的台阶,自然借坡下驴。
可金兰还是坚持自见。
乔明是真的不想失去金兰,为表挽救之决心,他跑到厨房拿来切菜刀,对金兰说了一句话:我断指明示,绝不再犯。
话落刀起,左手指的小老弟孤零零的血唿淋啦的躺在桌子上,凄凄惨惨与四大兄天各一方。
金兰母亲吓得大唿一声:你傻呀!
金兰怎么也没想到乔明会用这种方式挽留她,一下子被镇住。赶紧拿来药箱,给他做简单的消毒包扎,然后陪他去大医院。要是放在现在,五指肯定又团聚了,那时候是慢节奏,交通慢,医疗技术也慢,乔明的小拇指就这么先行告退了。
乔明带着金兰和儿子一道去外地过了一段时间。
也不知是小三对乔明不依不饶,还是乔明对小三旧情难忘,总之,金兰在那儿过得一段时间里,凭女人的直觉,怀疑两人狗屎黏稻草,不清不楚,不明不白。金兰一气之下吃了大剂量的药,她是医生,她当然懂得药理的基本常识,反正回到家的时候金兰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那时候还不是火化,运回来的是完整的尸体。
乔明跪在地上哭得死去活来,也不知是真情难抑,还是演一场独角戏。
金兰娘家人有人怀疑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没人知道个中详情,后来有一个堂哥抱起金兰的儿子,试着从小孩口里能不能套出什么端倪。金兰的儿子说话不是很利索,但意思表达得还是很完整:妈妈说有人天天叫她走,她就跟我说她要走了,叫我好好跟着爸爸。
孩子还小,不知道“走”意味着什么,他认为妈妈只是暂时离开一下。
唉,金兰可能是从唐朝穿越过来,想体验一下现代生活,却没想到情感上伤了一个大窟窿,她去意已决,执意单方面毁约,又匆匆穿越回她的大唐去了。
在她返回途中,还没踏上奈何桥,还没越过忘川河,她的老母亲就在后面唿唤她,她回头一看,潸然泪下,顿失滔滔。她好后悔,不该这么急着返回,连累到老母亲紧随身后。
金兰的老母亲又高又胖,本就高血压,那时候人们对高血压认知不清,当金兰的棺材下地时,她的老母亲情绪突然激动,血压骤升,当场就追赶女儿去了。
一事两命,太悲催!
后来金兰儿子说的话传到许家大户,许家人都认为药死鬼之所以放弃洗脑许大哥,是因为许大哥在大仙的操作指点下已经是块难啃的硬骨头,刚好金兰家掀起风波,急着要投胎的药死鬼脚踏乌云,(我那大学生姨侄亲眼见过,风声鹤唳般的乌云下有一双不规则的大脚,脚趾丫非常清晰,第二天早上,临队一个妇女药死了自己),一阵风翻过几条田埂就来到金兰家做功课,洗脑,掠脑。
当然,这要看脑子里有没有产生异念,就是有没有死的念头,如果有了这个念头,大脑就相对于裂开了一条缝隙,就等于自己给它们开了方便之门,没有坚强的意志力把持自己,很快大脑就被它们攻略占领,不出事才怪。这就跟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是一个道理。如果没有死的念头,大脑就像钢筋混领土构造的坚强堡垒一样,它就会望而却步。
许大哥他是乡下晚上如厕的时候被跟上的,他捡回一命是因为他没有异念让它有机可乘,且有外力相助。金兰被成功洗脑就可想而知了。
金兰死了,药死鬼投胎活了。
拐个弯插个曲哈。
《小凤之死》这个故事可能有亲们还记得,其实小凤两口子多次争吵大打出手时,我和我家老张两人也争吵不休大打出手,当时我们两家就像把争吵当成过日子,此起彼伏。我出走过两次,一次是晚上,到十点钟那样,被一个年轻小伙子盯上,一路跟踪着我。我不是个漂亮的主,他不会是劫色,我没首饰,不担心他劫物,我担心在大桥上拉扯的时候,他一无所获会一气之下将我掀到桥下的大河里。瞧,我是个怕死的人根本就没想到死。
后来小凤吃了三步倒剧毒老鼠药而丧命时,门口的曹奶奶说她夜晚听到鬼叫声有一个礼拜,叫声从小凤家到我家拐弯的地方。曹奶奶后来叮嘱我家老张,真不能吵。后来我家老张消停了不少,不过我也改变了一下自己,再后来我就一直改变,到现在没什么大脾气了。所以对于它们,我五毒不侵八风不动。
再回过来说哈。许大姐说像这些横死之人大都也不想害人,但经不住年年死祭日那天惨死经历再次轮回上演的痛苦折磨,一年两年扛得住,年数一深自然扛不住,因而急着脱胎换骨,想换一种清朗的生活方式。
人鬼都一样,谁都想过好自己。而当唯一的途径就是不择手段寻找替代者时,它们会时时刻刻折着耳朵听,启动耳朵的最强功能,寻找有哭闹嘈杂的风波“亭”,然后极尽所能添油加醋煽风点火搬弄是非,再然后见缝插针附在耳边充当闺蜜,甚或救世主,“跟我走,跟我走”,一旦洗脑成功,它就重生了。
可能有人说真是危言耸听,那是因为很庆幸身边没有这样的事发生。
这世上到底是鬼害了人,还是人害了人?有解,鬼是人变来了,没有人哪有鬼,说到底是人害了人,这人包括别人,也包括自己。
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要历劫,所以人生不如意事太多,你当它是浮云还是红枣,都取决于自己处事的态度。
年轻的时候可能被好强的性格和短浅的阅历所左右,那些不如意事在炭火一样的眼睛里它就是红枣,红枣在灼灼火光里它就能成为一团火。中年后经过岁月的淬炼和沉淀,风格和态度都有了一定阶段的升华而趋于平淡,原来一切不过都是浮云。但还得回到现实中来,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该干干。
只要有一颗平常心,遇事说事,遇山过山,遇雨撑伞,有桥桥渡,无桥自渡,不消极不执迷,风波亭里自然无风波,世间也就无伤害,多维也就无交叉,鬼害不了人,人也伤不了鬼。
但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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